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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胶州第一牛皮

    「出了什么事?这里……」琴儿脸色铁青,怒冲冲的踢开营地栅栏闯了进去。

    乌烟瘴气,横七竖八的杂物扔了一地,几枝长矛凌乱的插在地上,矛杆上赫然有干涸的血迹,就连赤焰曾经居住的精巧竹屋和四合大院也已满是污迹。

    「琴儿。」兰默一把拉住生气的女孩,指了指那间砖瓦搭建起来的四合院子。

    里面有人,竟然有人在赤焰的地盘上居住!

    琴儿冷哼了声就要上前,兰默紧紧抓住她的胳膊,淡淡笑道:「对于这样的角色,用刀剑要比语言有效的多。火龙,给你十五分钟,我要让这些家伙后悔自己曾经出生。」

    火龙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跳上马背大声呼喝着。

    不多时,反应迟钝的占领者们终于发现有外人来访,乱烘烘的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

    人不多,不过二十多人罢了。毕竟当年的赤焰只有八、九个人,院子虽然大,毕竟容不下太多住客。

    「列阵!弩上弦……瞄准!」随着火龙的高声命令,五十名赤焰骠骑面无表情,举起重弩如石雕般,居高临下轻蔑的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弱小的对手。

    那二十多人纷乱了一阵,终于勉强从中推举了一个头目出来,抖抖索索的走上前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

    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几乎已经不可听闻,因为他看到马车上那一蓬火焰的标记。

    赤焰,赤焰佣兵团!

    身为头目自然不能太没见识,他当然知道那仅凭八、九人之力就能在胶州的佣兵界杀出一条血路,进而成为胶州屈指可数的知名佣兵团。没有足够的实力是不可能办到的。

    而现在,赤焰竟然多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面无表情、一身浓烈杀气、令人胆寒的骠骑兵。

    在骠骑兵身后,是一百名看不清面目的步兵战士。虽然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来头,但头目可以肯定,那一百名身高、体重都相差无几,队形整齐、默然无声的战士,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组织建制的。

    有传闻说赤焰是皇室的秘密下属,看来这个传言的真实性很高啊……

    「距离五十,平射准备!」

    五十枝重弩齐唰唰的举起,马上的五十名泰西大汉脸上隐隐浮现的冷笑,让头目益发肯定∣∣他们真的会放箭,他们真的不在乎杀人的!

    「等……等等!」性命攸关的时候,什么财富、面子都要放一边了。那头目连忙大声呼喝着高举双手奔前两步,告饶道:「别……别放箭啊!」

    「这里是赤焰的营地,五分钟后,我不想看到任何不属于赤焰的东西∣∣包括你们∣∣还在我的视线中。」兰默淡淡说道:「另外,假如我不小心看到有人拿走属于赤焰的财产……」

    兰默想了想,才轻描淡写的继续道:「那就用他的小命来抵偿吧。」

    「是……是是是!」那伙人的首领连声应着,立刻回头吼道:「还愣着做什么?收拾东西,走人啦!」

    很准时的,五分钟后,赤焰营地内便连一只不属于赤焰的耗子也没留下,撤退得干干净净。

    「方东浪,你带魔偶部队扎营;火龙,四下侦察一下;大熊、二熊、三熊,你们三个和兰默去城里采购补给品。」琴儿看着满地的污迹,皱着眉头命令道。

    「雷小雨、若若、琴儿姐,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吗?」兰默小声问道。

    「我和若若是女孩子耶,你好意思让我们动手吗?」琴儿白了兰默一眼。

    兰默看看雷小雨又看看琴儿,叹了一口气才回头嚷嚷道:「走吧笨牛,命苦啊,长得漂亮就是有这种好处……」

    雷小雨苦着脸,看着兰默的背影发愣。很显然的,那个邪恶的小家伙把自己也列入长得漂亮的一类之中了。

    对于当时的男人来说,这种「赞美」和当面搧人耳光其实没什么差别。可是兰默的确没有提到雷小雨的名字啊……

    赤焰的驻地离胶州城并不是太远,片刻后,兰默和牛氏三熊便骑着马进入城中。

    牛氏三熊太过笨重,骑在马上姿势笨拙难看,一进城到了人多的地方,这三个憨货就忍不住害羞而跳下马背,牵着马缓步而行。这么一来,仅靠双腿控制马的兰默,就像是带着三个保镖出门游玩的主人了。

    兰默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赤焰营地重建的材料,并雇用足够的人手。当然,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那头巨型蟾蜍的皮制成成品。

    因此,兰默干脆的带着一袋金光闪闪的金币来到城中工匠聚集的一条街,以两倍的价格将整条街上的木匠、石匠、铁匠、削皮匠等等一并全包了。

    在工匠们忙于工作的时候,兰默就在一旁无聊的摆弄着他们的工具。

    兰默的记性非常好,在一旁看个几次之后,无论是石匠还是打铁功夫,他就能掌握其中的诀窍了,再说他在通州时,就曾经从他那上百位师父中学习过类似的技巧,现在只不过是复习而已。

    兰默的举动纯粹是因为无聊,事实上现在他心里正策划着一个伟大的商业计划。

    垄断,兰默想要做的是垄断。

    首先,兰默看中的是屠宰场。

    很显然的,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并没有大规模的屠宰场和配套的系列产业,但兰默就是要做那个走在前头的人。

    这一行的利润并不高,但兰默是创造奇迹成习惯的家伙,他有把握创造利润。

    首先,兰默打算直接与胶州城附近一百多个大小村镇的所有中富农订立契约,许诺每个月按固定数量从他们手中收购活猪、活牛、活羊。现在大多数村镇的猪羊都是自宰自吃,兰默相信他出的价钱,会让绝大多数的农户愿意出售自己的牲畜。

    然后,兰默要做的便是设计一套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屠宰、剥皮、分类流水线。当然,以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能制造机关魔俑的怪物的能耐,这一项工作并不困难。

    那么,最后一个重点自然是将产品包装上市,经过必要的宣传广告后,兰默就可以等着收钱了。

    想要让赤焰成为不仰人鼻息的佣兵团,唯一的方法便是掌握足够强大的力量,这包括武装的力量、金钱的力量、政治的力量等等。

    在赤焰其他人忙着修建营地时,兰默一个人带着一袋金币直接闯进胶州城,找上了城内最高阶级的长官,胶州城知州大人所在的府邸。

    也不知兰默用了什么方法,这个身无官职的年轻平民,竟然大摇大摆的在知州大人府上与知州大人亲切交谈、共享晚餐,直聊了大半夜才聊完。

    兰默走出知州大人高大明亮的「寒舍」时,那一袋金灿灿的金币自然是不翼而飞了,而兰默怀里,则多了几张盖了官印的笺纸。

    有了这几张纸,做起事情就方便多了。

    兰默让五十名骠骑分散到胶州附近所有乡镇,以官方名义收购所有大型牲畜,之后再用方东浪特制的机关马车送入屠宰场。

    屠宰场位于胶州城郊外不足一公里处,所有牲畜送进来后,便由粗壮的雇工将牠们捆好,腹部朝下扔上机器,由水力驱动的流水线便这样缓缓运转起来。

    可怜的牲畜们所要做的就是乖乖等死,这台兰默亲自打造的屠戮机器,很显然的和笨笨的设计有共通之处。

    先是将大家伙的后蹄倒挂,头朝下割喉放血,再将其放入扯皮机中,借助机械的力量将牛皮、猪皮扯下送到皮革车间。接下来便是用履带上的尖刀开膛,由工人们将内脏完整取出分类。

    剩下的部分由大铡刀切去牛头、牛蹄,从中剖成两片,再由工人们将骨肉、内脏等细分包装。一头整猪或整牛就这样被分解成零件。

    屠宰一头猪,平均不过是十六分钟的事,而工人们在动作熟练后,全套工作甚至可以在十分钟左右完成,整条流水线不间断的生产,可以保证每小时五十头的高效率。而分离的皮、肉、内脏,经过加工后,其售价要比农户自宰自吃要高上两倍不止,这就是兰默的利润来源。

    说起来,这些机械原理几乎可以用简单来形容,除了用水力驱动的传送带和扯皮机需要兰默亲自动手外,剩下的部分都是由普通木匠和铁匠打造的。

    但是在当时,兰默的屠宰场其设备之先进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

    上等的精肉,兰默会尽快将它们用油纸包好送至城内最好的几家旅店和酒馆,以及少数有钱富人家中。

    其实这些肉算不上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这些被兰默称为「刚刚宰杀完,新鲜肥嫩、血液未干的上等好肉」,在城里却很受欢迎,有钱有地位的人自然希望吃到自己嘴里的食材要比普通人高上一等,因此售价虽然居高不下,却仍然供不应求。

    因此这些鲜肉的利润差不多有五分。相比之下,次一等的肉兰默留给赤焰自用,再次等的肉兰默则几乎是用成本价出售,占领了整个胶州城的生肉市场。

    兰默一天便能搞定四百头猪或牛,单单肉类就能挣到五百金币的纯利润。

    按照胶州城及附近城镇的消费能力,兰默平均每天就能有两百金币收入,而他的工人每人每天也能获得五个银币的高收入。

    但这还不是全部,兰默从数据库中找到数种辛辣香料,经过电子脑的预测和实际实验,很快就发明出一系列风味独特的腌制品、卤制品。

    那些牲畜内脏和部分生肉经过腌制后直接送往通州、越州和京都,平均每天也能为兰默创造一百金币的高昂利润。

    但这仍不是最大宗的利润来源∣∣皮革,大量的皮革才是兰默起家致富的法宝。

    一头成牛大约价值十到十五个金币,而一头牛皮只够削制一身上等皮甲和三身普通皮甲,剩下的边角料大约能做几双马靴,如此一来皮甲的成本差不多也在三个金币左右。

    至于猪只,寻常人家是不会特意去剥皮的,他们通常会将猪皮连同猪肉一并吃掉。

    但在兰默眼中,这些被当成最次等肉食吃掉的猪皮,却能变成和牛皮一样昂贵的皮甲。

    于是每一天,兰默单单靠这些皮革就能有八百金币的净收入。至于销路,以琴儿和田雯雯的交情,再加上比普通皮甲低上近一半的成本,这些细节根本不用兰默浪费脑筋。

    总而言之,兰默一个月的收入竟足足有三万金币!

    整个锐锋商号越州分号,一个月下来纯利润也不到一万金币,兰默能拥有如此高的收益,自然会惹来某些人眼红。

    胶州城内就有不少靠敲诈勒索起家的地下势力,他们大多拥有官家背景,一直以来保持着见小利而忘命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欺软怕硬的优良传统,短短半个月时间,看到这间兰记屠宰场每日吞吐的大量货物,终于是心动了。

    可惜兰默也不是善与之辈。

    某日,当二十多名大汉藉酒醉在兰记屠宰场门口闹事时,兰默只是冷淡的喊了一声杀,便把这二十名泼皮无赖吓得屎尿齐流,连滚带爬的逃得飞快。

    不怪这些混混们胆小,无论是谁,看到一百名面无表情的重装步兵齐唰唰的朝自己冲过来时,难免会有撤退的冲动。

    那可是一百个身高体型几乎一模一样,步伐整齐得像是练过一万遍踢正步,全身精致皮甲,一手大盾一手钉头锤,一行冲来锃锃作响的高大士兵啊。

    赤焰也不特意去接什么委托任务了,有这么一大笔固定收入,赤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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