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绝学无忧。
【释义】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圣”
者,“理想人”
“模范人”
也,又“王”
也。
古之禅让,有德者即为“理想之人”
“模范之人”
,有德者得位,而王天下,听民之诉,宣政于口,故而为“聖”
也。
在这一章中,主要意思取后者。
“智”
者,一目可知也。
“巧”
者,寻机而入也。
“利”
者,“可欲”
也。
此句释义为:
没有了“圣”
,即没有了管理者乱来,放弃了没有“慧”
的“智”
,这样百姓的“利”
就会多出百倍。
没有了等级尊卑,没有了不对等的付出、回报,民就又有了“孝慈”
了。
没有了那种给人钻营的空隙,潜规则,没有了那种“可欲”
,“不见可欲,使民不为盗”
也,故而就“盗贼无有”
了。
“无有”
,意为不可见,却明明有之之“有”
也,指“欲望”
解:
“绝圣”
不是要打倒统治者,因为一个社会的运行,是需要“圣”
的存在的,这里的意思,应该是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使之不能胡为。
“故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弃“智”
,“智”
无“慧”
,便只能是苟且之智,有之,无益于“大道”
,背道而驰也。
故而限制统治者权力,使之不敢胡乱作为,放弃了没有“慧”
的“智”
,即别有用心的智,如此,民的“利”
,好处,就是以前的百倍。
“仁”
我也说过,是等级,是尊卑的观念,周礼谓之仁也。
“绝仁”
,社会淡化了等级尊卑的观念,趋于平等。
抛弃了那种不对等的“义”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饭之恩,拿命来全,合适么?),这样一来,民就六亲和睦了,儿子孝敬,老人慈善。
家庭不和,从何而来?等级尊卑也。
一家人,和和美美,何必非要分出个尊卑呢?父亲只要威严,儿子只能听话,夫妻也要一个人说了算,这样死板的生活,如何能够打心底里“孝慈”
呢?家,就应该有家的样子,家不是上下级的,家是不应该有这样的尊卑的。
一个家,只有让人感觉到安心舒心,可以毫无保留的放松,那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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